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扎实推动县级党校(行政学校)建设
来源: 作者: 日期:2020年12月03日 14:48 点击次数:

郡县治,天下安。在我们党的组织结构和国家政权结构中,县一级是发展经济、保障民生、维护稳定、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。县级党校(行政学校)直接面向基层、服务基层,办好县级党校(行政学校),对于加强基层干部和党员队伍建设、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
2015年12月,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:“市县两级党校大约承担了90%以上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任务,是教育培训基层党员干部的主力军。要从长计议,把这些党校都办好。”近年来,特别是2016年《县级党校标准化建设指标体系》下发以来,全省30所县级党校(行政学校)通过迁址新建、原址改建、易地搬迁修建等方式,改善了办学条件,推动全省党校(行政学院)系统整体建设水平有了长足进步。但同时也应看到,一些县级党校(行政学校)在主责主业、领导体制、办学条件、队伍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,与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热切期望相比有差距,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称。全省党校(行政学院)校(院)长会议上,省委副书记、省委党校(省行政学院)校(院)长陈海波明确要求,“市县两级党委要进行专门研究,对标《条例》要求,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”。

《条例》的颁布实施,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县级党校(行政学校)建设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。《条例》明确,深化县级党校(行政学校)办学体制改革,推动实施县级党校(行政学校)分类建设计划;对办学困难的县级党校(行政学校)和基层党校应当给予政策支持。同时,对经费保障、基础设施建设、信息化建设等做出了明确规定,为加强县级党校(行政学校)建设明确了工作方向,提供了政策支持。要把贯彻《条例》作为推动县级党校(行政学校)建设的根本遵循,结合落实《县级党校标准化建设指标体系》各项任务,对标对表、落实落细《条例》,确保县级党校(行政学校)建设目标清晰、方向明确。

各级党委是办党校、管党校、建党校的主体,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,加强县级党校(行政学校)建设,必须紧紧依靠党委领导。全省党校(行政学院)校(院)长会议上,省委常委、省委组织部部长,省委党校(省行政学院)第一副校(院)长陈安丽明确要求,“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,强化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,推动党校改革发展,不断提升办学治校质量和水平”。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,把贯彻全省党校(行政学院)校(院)长会议精神作为重要任务,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县级党校(行政学校)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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